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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人大代表贺泓:提升城市自净能力,实现“零污染”

时间:2026-11-02 00:38:47 来源:盛衰兴废网 作者:百科 阅读:765次
3月1日起,零污染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开始实施,全国“好天气”标准更严格。代表新标准之下,贺泓我们大气污染治理该往何处去?提升
 
作为大气污染防治专家,全国人大代表、城市中国工程院院士、自净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所长贺泓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实现当那些容易实施、零污染见效快的全国减排措施基本已落地后,要进一步治理大气污染,代表就要更加重视自然力量,贺泓以城市自净方式消纳污染物,提升最终实现“零污染”的城市目标。
 
为了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自净蓝天获得感和幸福感,进一步保障公众健康,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》,将PM2.5年均浓度二级限值收严至25微克/立方米,成为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重要导向。
 
贺泓认为,新标准对标世界卫生组织相关指导值,其实施带来的首要收益就是全民健康层面的提升,同时将推动污染治理走向更加精准,进一步拉动相关产业转型升级,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协同推进。
 
当前,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已进入深水区,那些容易实施、见效快的减排措施基本已落地,后续治污面临诸多“硬骨头”。贺泓直言,目前燃煤、钢铁、建材等高排放产业已实现或接近超低排放,机动车排放标准也从2000年的国一升级至国六,国七标准也在制定中并即将发布。国七标准实施后,将实现净零排放,排放标准的加严空间已大幅压缩。“现阶段我们还是针对污染源进行防治,不断升级排放标准,但是这样的做法总有一天会走到尽头,即使再升级,也是收效甚微。”贺泓说。
 
“排放标准没有再加严的空间了,但是我们的经济还要发展,困难就在这里。”贺泓说。面对这一难题,他提出了两大解决思路:一是治理更加精准,从消减健康风险的角度出发,精准识别并消减那些对人体健康影响较大的污染物,让治污成效更贴合民生需求;二是重视自然的力量,利用自然方式提升环境治理能力,他为此提出了“自净城市”的概念,就是让城市拥有自我净化能力。
 
“大气本身具有自净能力,但城市的自净能力和环境容量远远不足,提升城市自净能力,本质上就是扩大环境容量,为经济社会发展留出更多生态空间。”贺泓说,长远来看,在将污染源排放控制到极致的基础上,理想的目标是实现城市自净能力与污染物排放的平衡,达到“零污染”的状态,即所有污染物排放都能被自然净化系统消纳。“这是一个遥远的目标,但是我们在朝这个方向努力,我想总有一天能够达到。” 


(责任编辑:探索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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